邊緣AI創新應用獎 AIoT Innovation Award
本會第十一屆董事會修訂
| 一、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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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潘文淵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國內邊緣人工智慧(Edge AI)及物聯網(IoT)應用等相關領域,在研發創新或產業應用方面具有傑出績效之個人或小型團隊,特訂定本辦法。 |
| 二、獎勵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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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辦理一次,分為「企業創新組」及「學術研究應用組」兩組,各組得獎人(團隊)以二名為原則。 |
| 三、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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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創新組:國內從事邊緣人工智慧及物聯網應用之企業或新創事業之個人或小型團隊。
- 學術研究應用組:國內學術或研究機構等從事邊緣人工智慧及物聯網應用相關研究之個人或小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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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評審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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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邊緣人工智慧及物聯網領域之應用方面,具跨領域技術整合、生產製程改善或創新商業模式等有傑出表現者。
- 在邊緣人工智慧及物聯網領域之研究或應用方面,具技術創新、跨領域整合及實際部署成果,並能展現產業應用價值及人才培育等傑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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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推薦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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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大學、學術、研究或非營利機構等推薦。
- 推薦人應提供推薦申請書,於申請期限內寄/傳達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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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評審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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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程序
(1)初審:由本會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及查證。 (2)複審:由本會評審委員先進行篩選決定進入複審之查訪對象。 (3)實地查訪:由本會評審委員進行實地查訪。 (4)決審:由評審委員會審議參選資料及實地查訪結果,決定得獎名單。
- 評審委員會
由本會聘請產、學、研等專家5至9人擔任委員,並聘請一位擔任召集人,任期三年;贊助企業推薦主管2名擔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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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頒獎表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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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度與研究傑出獎、考察研究獎、胡定華年輕研究創新獎等獎項聯合舉行頒獎典禮表揚,得獎人(團隊)獲頒獎座一座及獎金新台幣30萬元,評審委員會得依該年度評選狀況給予具有潛力之參選人(團隊)每名新臺幣10萬元獎金。
- 得獎人應親自出席領獎,若得獎人無法親身領獎,本會得保留其獎金做為與本會相關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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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本辦法經本會之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